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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申请书(马德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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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注册申请书(马德里体系)

时间:2009-06-29 07:4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1、

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

Ö申请人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或者申请人在中国设有住所(或总部)

¨或者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

2、

申请人中文全称及拼音(英文译文):

  

3、

申请人地址(国家、城市、街道、号码、邮政编码)((英文译文)

 

 

电话:

传真: 

4、

代理人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明该译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CCPIT PATENT & TRADEMARK LAW OFFICE

5、

代理人地址(国家、城市、街道、号码、邮政编码)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10层  邮编:100031

10/F, Ocean Plaza, 158 Fuxingmennei Street, CN-100031, Beijing (Chine).

电话:+86 10 66412345-3252

传真:+86 10 68587610

6、

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

申请日期

申请号

注册日期 2004年 2月21日

注册号   3063695

7、

优先权(国家、初次申请的日期和号码):

8、

商标:   

不大于80×80mm

不小于20×20mm

(另附同样规格的商标图样两张)

9、

要求保护颜色的,请作文字说明:

10、

商标音译(拼音):

11、

收文语言选择:

Ö英语

¨法语

12、

商品或/和服务及其类别(不得超过国内申请和注册范围,可附另页):

  

 

13、

指定保护的缔约方(划出该缔约方):

协定缔约方:

□阿尔巴尼亚 □亚美尼亚 □奥地利 □阿塞拜疆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不丹□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莱索托□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基顿共和国□蒙古√莫桑比克□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拉利昂□圣马力诺□斯威士兰□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塞尔维亚-黑山□肯尼亚□塞浦路斯□伊朗 □纳米比亚□叙利亚□巴林

纯议定书缔约方:

□安提瓜和巴布达□爱尔兰□爱沙尼亚□澳大利亚□丹麦□希腊□英国□韩国□芬兰□立陶宛□冰岛□日本□挪威□瑞典□新加坡□格鲁吉亚□土库曼斯坦□土耳其□赞比亚□美国□欧共体  

14、

本申请交费方式:

Ö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转交注册费,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

¨直接向国际局交纳注册费,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

申请人章戳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本申请书可自行复印或打印,但内容必须一致,字迹必须清晰。

2、

只有已初步审定或注册的商标才可以指定上述所有缔约方;未注册或未初步审定的商标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待其初步审定或注册后,才能指定协定缔约方。

3、

提交申请时,应同时附送初步审定公告或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证明;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附代理人委托书;指定英国的,即视为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的意图。

4、

只有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才可以选择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5、

商标局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后,将核算费用,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按照该通知单的要求,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转交费用或直接向国际局交费并向商标局交纳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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