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地方基层机构备案表
报 送 机 构 名 称 (公章)
备 案 机 构 名 称
填 表 日 期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务部制
填 表 说 明
1. 备案表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
2. 如实填写本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
3.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中国贸促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和《中国贸促会分支机构备案办法》。
4. 独立工作状况分为以下五类情况:
第一类:作为所在地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有专职会领导,有独立的人事、财务权,具备明确的编制,有独立的账户;
第二类:作为所在地人民政府二级机构,有专职会领导,具备明确的独立编制、有独立的账户;
第三类:作为合署办公单位内设处、室,没有专职会领导但有专职工作人员,具备明确的编制、有独立的账户;
第四类:具备明确的编制或账户,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类:无编制、无专职工作人员。
5. 贸促机构负责人情况需填写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6. 县级贸促机构备案时,需按行政区划填写上级地市、州、盟贸促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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