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会领导召集的有关会议的纪录整理及有关工作的督办,并负责年度工作安排;负责政工、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行政及公文档案管理;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及印鉴管理。
二、会务法律部
发展会员企业,协调县(区)商会间的工作和联络;审报县(区)商会成立的条件和手续并且指导其工作;组织召开有关贸促工作会议;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门项目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服务和出具原产地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法律信息资料服务;通过调解手段解决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投资技术转让、承包工程、运输、保险以及其它国际商事方面的争议和其它法律服务。
三、信息展览部
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有关投资、贸易的咨询服务;收集和发关国际经贸信息;负责与国外工商会、经贸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待国外来访的经贸团组、讲学团、考察团;承办和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展览会或博览会;平衡、协调和报批出国展览计划;承办和组织国外在我市举办产品和技术展览会及研讨会;开展与展览业务有关的培训、讲座、信息咨询工作。
